2023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入口
2023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入口
2023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入口:https://www.sneea.cn/wsfw1/wsbm.htm
所有擬在陜參加2023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招生、殘障單招等各類特殊類型招生),須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網上報名程序,逾期未報名者責任自負。
2023陜西省高考報名有關事項須知
一、報名條件
(一)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人戶籍應在陜且滿3年;
4.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xù)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xù)就讀滿3年,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二)戶籍在陜但不滿足以上戶籍或學籍要求者:
1.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參加高考。但在陜申請報考者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必須在陜,且本人初次戶籍登記在陜。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同意意見后,由戶籍所在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受理其報名申請。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等學力認定辦法由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
2.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初次戶籍登記在陜、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在陜的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市)報名參加高考。
3.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滿足學籍要求但戶籍在陜不滿3年者,如戶籍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若持有陜西省居住證時間與取得陜西戶籍時間連續(xù),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市)報名參加高考。
(三)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等三部門關于印發(fā)做好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陜教規(guī)范〔2021〕3號)執(zhí)行。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隨遷子女、以及戶籍已遷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報考條件者,必須及時返回戶籍所在省或原戶籍省份、初次戶籍登記省份報名參加高考。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須持有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五)下列人員不得在我省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
所有擬在陜參加2023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招生、殘障單招等各類特殊類型招生),須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網上報名程序,逾期未報名者責任自負。
(二)報名地點
戶籍在陜的報考者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市)報名,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也可在學籍所在縣(區(qū)、市)報名。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縣(區(qū)、市)報名。在陜就讀內地西藏班、新疆班學生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區(qū)、市)報名。
三、報考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前,所有報考者須提供本人有關證明材料,接受報名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報考資格審查。
戶籍在陜但未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市)就讀者,如回戶籍地報名,須提供《2023年陜西省回戶籍所在縣(區(qū)、市)高考報名學籍證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讀學校出具并在主管行政部門統(tǒng)一辦理審核手續(xù))。各市(區(qū))、縣(區(qū)、市)要通知轄區(qū)中學,為回戶籍地報名的高考報考者及時辦理并提供《2023年陜西省回戶籍所在縣(區(qū)、市)高考報名學籍證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學籍檔案。
非在校生報考者,須提供《2023年陜西省高考報名非在校生學籍證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少年班報考者憑報考高校通知單報名。
隨遷子女高中注冊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初次戶籍登記不在陜報考者的戶籍(居。┖蛯W籍情況是高考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的重點。各縣(區(qū)、市)要嚴格審核此類報考者戶口簿或法定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嚴格審查報考者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取得方式和入學注冊手續(xù),嚴格審查報考者學籍注冊和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格審查學籍信息變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確認學籍真實并符合規(guī)定,嚴禁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者違規(guī)報考。各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應匯總轄區(qū)內初次戶籍登記不在陜的考生,并報所屬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備案。各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轄區(qū)內初次戶籍登記不在陜的考生登記造冊,并請本市(區(qū))市級公安、教育部門對此類考生的戶籍、學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經復核查實確屬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堅決取消其在陜報考資格。
各市(區(qū))、縣(區(qū)、市)、各中學要高度重視高考報名政策宣傳工作,要將高考報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級開學、中考報名、高一新生入學等時間節(jié)點,將我省高考報名條件、辦法等政策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學生。對隨遷子女和戶籍已遷入我省但初次戶籍登記不在陜的學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長簽署政策知曉書的辦法,確保高考報名政策宣傳無遺漏、無死角。
四、考生信息采集
報考者本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采集居民身份證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忌^像采集規(guī)范及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附件3)執(zhí)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未現(xiàn)場采集頭像而影響報名手續(xù)辦理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各縣(區(qū)、市)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圖像采集規(guī)范及信息標準》采集報考者頭像,務必確保頭像符合要求。要嚴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人、證、照”合一,嚴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機代考者。對在采集頭像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
五、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
完成報考資格審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生成報考者報名條。報考者憑本人報名條,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須知》《2023年高考考生誠信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同意履行誠信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考生須對填寫的個人信息負責。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寫應由考生本人填寫的信息。
報考者須從文史、藝術(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5個科類中選報一類。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強制考生選擇報考科類。
選報藝術(文)、藝術(理)和體育(理)的考生應注意:填報提前批次志愿時,只能填報相應科類志愿,不能兼報包括文史類和理工類(含軍隊院校、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司法本科專業(yè)、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免費醫(yī)學定向生;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優(yōu)師專項;公費師范生;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yǎng)軍士以及其他經批準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及專業(yè))在內的其他科類志愿。在其他批次,藝術(文)類考生可以填報文史類志愿,藝術(理)類、體育(理)類考生可以填報理工類志愿。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得兼報其他科類志愿。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報考者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或微信支付繳納,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報名信息等后續(xù)手續(xù)。網上繳費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完成網上報名后,考生應于11月17日前確認報名信息?忌救艘诳h(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出具的考生報名信息校驗單上簽字確認。確認過程中,對考生提出的信息錯誤,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更正。
六、照顧政策和特殊類型資格審查
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各類特殊考生,要交驗相關原始證件,同時填寫《特殊考生證明表》,并接受主管部門審查。其中僅屬于少數民族同時不具備其他照顧資格的考生無需填寫此表,其少數民族資格由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后審查確認。各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將除少數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類造冊,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復核后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和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
有關市(區(qū))、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參照《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2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在陜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陜試普招〔2022〕4號)規(guī)定,嚴格審查國家、地方、高校3個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為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加注相應標記。往年被上述3個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主動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3個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殘疾考生須在報名期間,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報名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各縣(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將殘疾考生的殘疾證號等信息錄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并組織專家組對殘疾考生進行現(xiàn)場確認完成綜合評估,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將書面評估報告報省教育考試院。
各地要將所有對考生資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類型資格審查結果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進行公開公示,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及時限等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信息公開公示工作規(guī)定。要認真受理有關信訪、投訴與舉報,務必做到事事有調查、件件有回復。
對在資格審查中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和學籍等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及證明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七、準考證和考場編排
2022年11月22日前,各市(區(qū))完成考生準考證號編排工作。11月25日后,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可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下載《藝術類專業(yè)課考試報考證》或《體育類專業(yè)課考試報考證》。
2023年4月底前為參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及其他特殊類型提前錄取考生)確定考點、考場,編排座位號。高考座位號按照文史、理工兩大類編排,藝術(文)類考生與文史類考生混編,藝術(理)及體育(理)類與理工類考生混編。內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編排在尾數考場。小語種考生單獨編排考場?忌鷾士甲C上將同時印制準考證號、考場號和座位號,其中考場號、座位號僅供考生參加統(tǒng)一考試使用。
高考前已經被高校錄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參加高考。省教育考試院在高考前將已錄取考生名單整理分發(fā)各市(區(qū))、縣(區(qū)、市),各地不再制發(fā)已錄取考生的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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