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常見問答
深圳居住證常見問答
總則部分
問:《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何時正式實施?
答:《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2014年10月30日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于2014年11月11日正式公布,2015年6月1日起在深圳全市范圍內施行。
問:《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主要內容?
答:條例包含了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及居住登記相關服務管理內容。
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是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qū)享受相應權益、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法定憑證。
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qū)居住的,申報義務人應當向主管部門主動申報居住登記信息。
問: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的服務管理工作由哪些部門負責?
市、區(qū)公安機關負責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請受理、審核、發(fā)放等相關工作。
市發(fā)展改革部門負責居住證服務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綜合協(xié)調工作。
市經貿信息化部門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服務管理相關信息系統(tǒng)建設及相關信息的整合、共享和應用工作。
市、區(qū)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交通運輸?shù)炔块T根據(jù)職責分工,負責居住證的相關服務管理工作。
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受理點有網上服務管理平臺嗎?
答:有。市民可登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服務平臺”查詢信息并辦理相關業(yè)務。
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受理點是如何設置的?
答:公安派出所應當設置居住證受理點,負責受理居住證申請、簽注、審核以及發(fā)放等相關工作,并負責對轄區(qū)各居住證受理點的業(yè)務指導與督促檢查。
受公安機關委托,出租屋管理機構(社區(qū)網格管理機構)、街道辦事處應當以社區(qū)為單位設置居住登記受理點,負責轄區(qū)內居住登記的受理等具體工作。
受公安機關委托,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辦事處設置居住證受理點,非深戶籍人員居住數(shù)量較多的社區(qū)可以設置居住證受理點,負責居住證申請、簽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證發(fā)放等相關工作。
居住登記部分
問:申報義務人有哪些?
答: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租賃房屋的,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居所為用人單位、學校宿舍的,用人單位、學校為申報義務人;居所為旅館業(yè)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經營服務場所的,經營者為申報義務人;居所為自購(建)房屋的,本人為申報義務人;居所為上述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為申報義務人;受他人委托實際管理房屋的,實際管理人為申報義務人。
問:申報義務人申報居住登記有無時限要求?
答:申報義務人申報居住登記時限分以下三種情形:
即時申報:主要包括居住在旅館業(yè)單位,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經營性服務場所的,以小時、天數(shù)為租期租賃房屋的。
七日內申報:主要包括居住在不以小時、天數(shù)為租期的租賃房屋和員工宿舍的。
十五日內申報:主要指居住在除即時申報、七日內申報房屋,
且居住時間超過十五日的。
問:申報時限還未到,非深戶籍人員就搬離的,申報義務人還需要申報嗎?
答:屬七日內申報情形的需要申報,屬十五日申報情形的可以不申報。
問:居住登記申報途徑有哪些?
答:可以通過網絡或者到居住登記受理點申報居住登記。
問:怎樣通過網絡申報居住登記?
答:通過網絡申報居住登記的,申報義務人應當先開通居住登記賬號。賬號開通后,申報義務人登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服務平臺”進行居住登記申報。
問:怎樣開通居住登記賬號?
答:申報義務人為個人的,可以通過網絡或者到居住登記受理點申
請開通居住登記賬號。申報義務人為單位的,應當?shù)骄幼∽C受理點申請開通。
問:開通居住登記賬號需哪些材料?
申報義務人為個人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擬申報房屋相關材料。申報義務人為單位的,應當出示單位及擬申報房屋相關材料,承辦人員的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問:擬申報房屋相關材料包括哪些?
答:包括房產證明、居委會證明、租賃合同、授權委托書等證明申
報義務人資格的相關材料。
問:即時申報情形如何申報?
答:即時申報情形居住登記管理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申報義務人應當通過網絡進行即時申報,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公安機關另行規(guī)定。
問:到受理點怎樣申報居住登記?
答:申報義務人應當?shù)狡渌峁┓课菟诘氐氖芾睃c辦理。申報時,應當規(guī)范完整地填寫制式表格,并經申報義務人簽名確認后,受理點出具受理回執(zhí)。表格內容及樣式由市公安機關制定,申報義務人可以通過網絡下載或者到居住登記受理點領取。
問:到受理點申報居住登記的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答:申報義務人為個人的,初次到居住登記受理點申報居住登記,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及擬申報房屋相關材料。
申報義務人為單位的,初次到居住登記受理點申報居住登記,應當出示單位及擬申報房屋相關材料、承辦人員的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問:居住登記受理點設置在哪里?
答:社區(qū)均設有居住登記受理點,可在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服務平臺查詢居住登記受理點分布情況。
問:居住登記應當申報哪些信息?
答:(一)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
。ǘ⿷艏刂贰F(xiàn)居住地址;
。ㄈ┗橐鰻顩r、文化程度、職業(yè)和服務處所、同住非深戶籍人員之間的身份關系;
(四)入住、搬離現(xiàn)居住地的時間;
。ㄎ澹┓伞⒎ㄒ(guī)規(guī)定需要申報的其他信息。
問:同住非深戶籍人員之間的身份關系是指哪些?
答:具體指父母、配、子女及其他親屬關系。
問:申報義務人未申報或者虛假申報居住登記信息會受何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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