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山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網上申報入口:http://rsj.qz.gov.cn/col/col1532404/index.html
2020江山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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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20年度江山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及靈活就業(yè)參保人員:
為做好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259號令)、《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等規(guī)定,現就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繳費基數申報時間
各參保單位從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登錄衢州市新版網上申報系統(tǒng)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工作。
二、繳費基數申報方法
1、參保單位必須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通過衢州市新版網上申報系統(tǒng)入口http://rsj.qz.gov.cn/col/col1532404/index.html進行申報。已開通網上申報系統(tǒng)有匯信CA證書的參保單位可選擇“工商e照通證書登錄”;未開通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可選擇“浙江政務服務網登錄”,先注冊再進行申報操作。
2、靈活就業(yè)人員如需申報變更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市營商辦社保、醫(yī)保大廳申報。
三、繳費基數申報核定
1、參保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核定,要求參保單位按實申報,不得少報、漏報、瞞報職工工資收入。
2、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工資收入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工資收入應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由參保單位留存?zhèn)洳椤?/p>
3、社保、醫(yī)保經辦機構在初審過程中發(fā)現參保單位申報數比上年大幅下降、疑有漏報少報、單位所有人員的繳費工資基本一致等異常情況的,有權要求參保單位說明情況并按實申報。對未如實申報且拒不整改的參保單位列為社保重點稽核對象,并根據國家發(fā)改委、人社部等8部門聯合文件規(guī)定將其單位有關責任人列入嚴重失信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失信名單中,限制其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車等交通工具。
4、社保、醫(yī)保經辦機構將根據省人力社保部門發(fā)布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上限300%、下限60%的標準,結合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yè)人員申報的工資收入,核定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5、對逾期未申報的參保單位,按規(guī)定根據職工原基數的110%核定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四、相關事項
1、參保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tǒng)計口徑申報,申報的繳費基數審核通過后,本年度內不再允許更改。
2、參保單位在填報工作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社保、醫(yī)保經辦機構聯系。
社保聯系電話:4695393 、4119871
醫(yī)保聯系電話:4119835 、4045989
CA證書聯系電話 :4031820
江山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 江山市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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