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解答
住房租金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解答
01問:納稅人配偶在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但納稅人本人沒有,納稅人租房可以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不可以。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納稅人不可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02問: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又租房,是否可以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納稅人已有自有住房前提下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不可享受扣除。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03問:納稅人自有住房坐落地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城市不同區(qū),為了減少通勤時間,在工作地點租房,納稅人可以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不可以。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qū)、州、盟)全部行政區(qū)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wù)機關(guān)所在城市。比如主要工作城市在廈門,就包括了廈門市全部行政區(qū)域范圍,住房坐落地與工作地點在不同區(qū)的,也屬于有自有住房,因此不可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04問: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時,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同一納稅年度內(nèi)雙方均可以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不可以。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都沒有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05問:夫妻雙方無住房一個在廈門工作,一個在漳州工作,各自租房,請問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嗎?
答: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城市都無住房,可以分別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06問:個人(非夫妻關(guān)系)合租住房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注意什么?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guān)系),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guī)范租房合同,可根據(jù)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07問:填報享受完對應(yīng)年度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還需要保存租賃合同嗎?
答:需要。
享受扣除的朋友們,需要留存?zhèn)洳樽》孔赓U合同、協(xié)議等相關(guān)資料,且應(yīng)當留存五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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